第657章 好故事不怕邻居多(1/2)
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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次日。

红果网总部,十七楼会议室。

红狐把一份文件推到长桌中央。

封面上印着一行黑字。

《探险类型流派共建与同人创作管理方案》。

提案人写的是红狐。

她心里很清楚,这份方案真正的骨架,来自造梦师昨晚那段回复。

长桌两侧坐着红果网CEO、COO、法务总监、内容副总裁、版权中心主任、战略部负责人。

红狐坐在右侧第三个位置,指腹压着笔帽,没急着开口。

核心页传了一圈,只用了四分钟。

法务总监率先放下文件,摘掉眼镜。

“我确认一下。”

“造梦师原话是,谁写古墓就告谁,探险流派三个月就会死?”

红狐点头。

“原话。”

版权中心主任靠在椅背上,苦笑了一声。

“我们昨晚拟好的交涉函,被他一句话按住了。”

他敲了敲桌面。

“我做版权十四年,第一次见头部作者主动拦平台发函。”

会议室里没人接话。

CEO翻到第七页,目光停在一段加粗文字上。

他慢慢念了出来。

“只守住自己一亩三分地,一本书最多算畅销。”

“能让后来者在同一片土里种出新东西,才算开出一个流派。”

读完,他合上文件。

“这句话拿去行业大会上讲,够用了。”

COO皱了皱眉。

“方向没问题,麻烦在落地。”

“同人、原创、借设定、抄核心,边界不划清,后面全是官司。”

红狐翻到第九页。

“所以方案分四层。”

她抬头看了一圈。

“第一,非商业同人,在合规范围内开放。”

“第二,站内同类型付费作品,提交报备,由内容组和法务组联合看稿。”

“审核只盯三件事。”

“世界观底层、主线动因、主题内核。”

“表层元素相似,不单独定性。”

法务总监拿笔在纸上画了一道线。

红狐继续说:

“第三,实体出版、影视、游戏、剧本杀这类商业项目,必须取得原作者书面授权。”

“合同、分账、审稿权,一个都不能省。”

“第四,红果开设探险流派专区。”

“站内优质探险作品进入频道流量池,和《鬼吹灯》一起做类型盘。”

她合上文件。

“造梦师还有一句话。”

“树够大,根才稳。树底下寸草不生,风一来,先倒的就是它。”

会议室安静了几秒。

CEO拧开笔帽,在方案右上角签下名字。

“通过。”

他把文件推回红狐面前。

“明天上午十点,全渠道发。”

“标题改成《同人创作公约》。”

“落款挂红果官方,后面标注,经造梦师授权发布。”

红狐收起文件,刚起身,CEO又喊住她。

“红狐。”

她回头。

CEO看着她,语气很重。

“这个作者,你签对了。”

……

次日上午十点整。

红果网官方账号在微博、抖音、B站、知乎、贴吧五个平台同步置顶。

《同人创作公约》。

全文四千七百字。

开头第一段,直接把态度摆在了所有人面前。

“《鬼吹灯》推开了探险类型的大门。门开之后,门后不该只站着一个人。”

后面的条款很清楚。

第一条,非商业同人开放。

作者在标注“同人”标签后,可在非商业范围内使用《鬼吹灯》的角色、基础设定与世界背景。

平台不因同人身份追责、限流或删除。

恶意搬运、洗稿抄改、违规内容除外。

第二条,站内同类型付费作品需报备。

作品开启付费连载前,须提交材料。

审核标准集中在世界观底层逻辑、主线动因、主题内核三项。

墓、地下遗迹、探险小队、民间传说这类表层元素,不作为单独判定依据。

第三条,商业授权边界。

实体出版、影视改编、游戏开发、线下娱乐项目,必须取得原作者书面授权。

合同、收益比例、改编范围,全部白纸黑字。

第四条,“探险流派”专区上线。

红果网将为站内优质探险作品设置独立展示位,进入同一类型流量池。

公约末尾,只有一句话。

“好故事不怕邻居多。”

落款:红果网。

下方还有一行小字。

经造梦师授权发布。

……

十五分钟后。

#红果网同人创作公约#冲上热搜。

评论区刷得飞快。

“我看傻了,头部作者主动给同人开路?”

“好故事不怕邻居多,这句话能刻碑。”

“别的大神盯着跟风书开炮,造梦师直接把门打开,格局拉满。”

“第二条太关键了!只看世界观底层、主线动因、主题内核,不拿古墓、探险队这种元素扣帽子,以后同类型作者总算能安心写了。”

网文圈各大论坛也炸了。

龙的空、刺猫、S吧,首页全是讨论帖。

一个资深书评人发了长文。

标题叫——

《造梦师,宗师的师》。

“大神能写爆款,宗师能立规矩。”

“《鬼吹灯》之前,网文里的探险元素散在各个标签里。”

“造梦师凿出一条路,又把路标留给后来者。”

“这份公约的价值,已经超过一本书的销量。”
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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